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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大昭卷•谢侯

  第十章 大昭卷•谢侯 (第1/2页)
  
  “齐郡主,谢侯元妻,上元九年,夭。”
  
  —《王侯传•异姓侯》初篇
  
  六十年前。
  
  谢小侯一早起床,推开房门的时候,被脚下一个黑乎乎的东西绊了一下。
  
  黑,真黑。
  
  从内而外的黑,由表及里的黑。
  
  谢小侯发誓,单单凭这黑,他就能记得他这同窗一辈子。
  
  “陈兄。”谢小侯谢良辰不得不摇醒这黑成芝麻的人。
  
  黑芝麻似乎一瞬间被震醒了,规规矩矩地弹了起来。门前老树上,两只早起的雀鸟被吓得呼啦啦飞走了,山上清晨的雾气扑面而来。
  
  黑芝麻陈兄似乎有些尴尬,脸红未红瞧不出,谢良辰暗暗叹了口气,又要开始了。
  
  他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看不出,看不出,看不出。
  
  “谢兄,听闻你今日结业回家乡。你看,喜鹊满枝喳喳叫,定是恭喜兄长学业有成,一路顺风,得侍父母。”陈泓有些紧张,似是背书一般地局促道。
  
  “谢贤兄。”谢良辰敷衍地笑了笑,朝山下走去。他身后的七八十个小厮背着左一箱紫金冠右一箱绡薄衫,人声鼎沸。
  
  陈泓性格孤僻,他二人同窗三年,每日总是—
  
  谢兄,早上好。
  
  陈兄,早。
  
  如此这般,除了年节回家,每日一遍,刮风下雨,依旧不改。他发热生病时,陈泓便站在他窗前猛敲,非得他在病榻上说一句“陈兄,早上好”才肯走。
  
  他总是站在距离自己视线最远的地方,却又总能瞧见。每日如此,虽算不得好友,但总是友人。
  
  谢良辰为数不多的良心被喜鹊啄了一下,便回头笑道:“贤弟,晨雾大,莫要沾湿了你的新衣。”
  
  陈泓穿了一件新衣,卷着云纹,十分不适合他,但那张黑黑的脸上却带了一点笑意,点头道:“我送兄长下山。”
  
  谢良辰又在心中叹气,但面上不显。
  
  山路中途有一片溪流,他们每日玩耍,不知见过几千遍,黑芝麻瞧见了溪水,眼睛亮了。
  
  “谢兄,你瞧,清清鱼儿清水塘,还有鸳鸯配成双。未知谢兄如何想,可曾羡过这鸳鸯?”
  
  谢良辰微微动了动手指,弹了一个小石头到水中,那两只交颈嬉戏的野鸟散了。他道:“鸳鸯有何好羡慕?大难临头各自飞。况且,这是一对野鸭子。”
  
  嘎嘎嘎的叫声,十里外都听到了。
  
  陈泓有些沮丧。他即使在一群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公子哥儿中,也显得十分不通世情。平素,同窗都揣测他日后不会有太大出息,故而也不愿与他结交。谢良辰则不同,他是个极会做人的人,他谁也不得罪,跟谁都好,跟谁也都不好。
  
  又走了一段路,瞧见一口井,苔藓长得多且深。
  
  陈泓又兴奋了,拽着谢良辰的衣衫道:“你看这井底两个人,一男一女笑吟吟。”
  
  谢良辰不着痕迹地扯过衣衫,微微蹙眉担忧道:“贤弟,你印堂发黑,想是见了女鬼?”
  
  陈泓彻底不作声了。
  
  山脚有座月老庙,陈泓蔫蔫的,想起瞧过的那本书,不大精神地问道:“谢兄可有心上人?进去拜一拜,许能得保佑。”
  
  谢良辰微微一笑,“并无,也不打算有。女子于兄而言,宛若洪水猛兽。”
  
  陈泓擦了擦汗,硬着头皮道:“既如此,小弟倒有个好人选,不知可否为兄保个媒?”
  
  谢良辰微微一挑眉,眼似秋水,“未知千金是哪一位?”
  
  陈泓在谢小侯的注视下,汗如雨下,“就是我家小妹,与我……与我生得十分像,不,她比我白一些。”
  
  陈泓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几不可闻。谢良辰又笑,“愚兄最近读了一本书,年代不可考,作者不可考,初读时还算猎奇,读完,却觉得……十分无趣呢。”
  
  陈泓掏出一块帕子,擦掉鼻尖上的汗,勉强道:“不知是哪一本?”
  
  谢小侯三笑,“就是贤弟也读过的《千古梁祝泣传》啊。”
  
  (上文中陈泓部分词句源于越剧《梁祝》之《十八相送》选段。)
  
  郑王、楚王造反了,这场昭史上最惨烈的三场内战之一的“八王乱”,最初源于一条黑蛇。
  
  百国瘟疫过后,相传郑王殿下为救助百姓劳心劳力许多日,终于在晚钟响起的时候,似有预兆,丢下了一小碗俭朴的粟米粥,沉沉睡去。
  
  梦中郑王带着臣子爬山,那山十分缓和敦厚,瞧着便极好爬,郑王踌躇满志,可走近山脚,却看到山前盘踞着一条百尺黑蛇,顺着山势,蜿蜒而上,它到了顶端,山却突然喷出了火水,黑蛇的头瞬间被滚烫的火水灼断,从高山上须臾便滚落到了郑王脚下。可那头未死,吐着血红的芯子,冷冷地与郑王对视,郑王惊醒,满身大汗。
  
  第二日,勤政爱民的郑王心有不安,去城内巡视,却见渔人叫卖溪石,他说他的石头个个透明柔润赛独山玉,个个都有神仙刻字。
  
  郑王好奇,唤那渔人上前一观,石质果如美玉,可怜温柔,石头背后刻着单字,郑王百思不得其解,便命渔人带路,去了郑都城郊外的祎溪旁。这日溪景颇奇,竟有一处鱼缸大小的漩涡,渔人从漩涡处伸手,又掏出带字之石。
  
  郑王立即命人百里加急禀告天子,并供奉上字石。天子以为吉兆,大悦,命人继续打捞,约有七日,这石终于竭了。
  
  郑王一片忠君之心,命人把所有溪石供奉起来,不过三日,天子竟派异姓侯赵氏带十万大军攻打郑国,唾骂郑王狼子野心,人皆可诛。
  
  原是那些字石被百子阁尚闻院的学士们拼成了文章,竟是上天降罪大昭,数落天子失德的檄文。文章中写道,天子失九德,犯四罪。“九德”是陈词滥调,不提也罢,可“四罪”就值得玩味了:一者不仁,鸩杀三公五将,先帝辅臣尽折于手;二者不义,苛待诸侯百国,唯奇珍珠宝不纳;三者不慈,百国饿殍满地,瘟疫横生,国之将乱,君不思检点自省,尤爱美色,唯奸妃佞臣是用;四者不明,鹿鼎天国,穷兵黩武,四夷征讨,国库虚耗已久,益发苛捐待民。
  
  天子吃了个闷亏,气得心肝都颤。到底不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平素瞧着恭谨不敢抬头的,瘟疫天灾连绵之际,他便想着趁乱起事了。只可惜老将老矣,新将尚不得用,实力雄厚者,唯有四方异姓侯可继力。
  
  江东谢侯自云相死后,便一直倦怠国事,沉迷酒色,如今年过七十,早已不复少年时惊才绝艳的第一公子模样了;江北侯去年刚死,世子和几个兄弟正内斗得厉害,这时也不大顾得上;江西侯爷倒是正值壮年,可早年出征断了腿,带兵打仗也困难了些;唯有江南侯,年龄合适,资历合适,人也谨慎,天子便点了他去征讨。
  
  另有穆王世子,他的亲侄子,被唤作“大昭明珠”的成觉做了监军,这一番打点,天子方才放心。成觉临行前,接到天子信函,信上说:“郑贼岂为成氏也?猪狗不如。盼儿速剿,制叔之逆,还伯之道。”
  
  这话也挺直白的,就是说宰了你叔,给你伯出口气。
  
  到底是嫡亲的侄子,成觉唇角抽了抽,没说什么,便一身枣色战袍,与殊云一同去了。
  
  那厢郑王也不是好相与的,群众基础好,百国皆竖起拇指称“贤王”,手下能人强将又颇是扎实地笼络了一些。如今天子征讨,他似乎真是披了冤屈,哭天喊地的,底下人义愤填膺,一呼百应。
  
  江南侯大军压境,成觉骁勇高傲,自请做先锋,拿枪挑了郑国好几个上将,郑王脸都绿了。
  
  成觉备了囚车,拿银色缨枪指着他郑王叔道:“万事俱全,只待叔矣。”把个贤王气得仰倒。
  
  孰知,风云变幻也只是片刻工夫,下半夜,郑王的援军来了—楚王长子来增援了。
  
  与郑王一母同胞的楚王也反了。
  
  江南侯艰难地拼了半年,终于抵不住了,求天子增援。天子点了素来信任的穆国、平国两国。平王世子亲至,而穆王一向体虚,不能亲征,只得派了三员上将并同十万大军为哥哥、儿子撑腰。可兵马方行至魏国官道,就被魏王从后面包抄,上将奋力突围,却也死伤五万有余。
  
  一向老实的魏王与穆王素来没什么恩怨,可此时不知怎的,竟趁乱反了,与郑王、楚王在濮阳结了盟誓。
  
  穆国何等大国?穆王何等身份?魏王这事儿干得太不厚道了。穆王不干了,穆国百姓决定跟魏国拼了。
  
  于是,这一场历经三年的热闹仗,嗯,或许说是浩劫更贴切一些,就这样正式开始了。
  
  算上后来才加入战事的更始王和被驱逐的小郑王,八王之乱从此而生。
  
  这一年,成觉二十二岁,扶苏二十三岁。
  
  距离最初的齐明九年,整六年。
  
  若问这世间哪个国家最富,共五家,齐、楚、晋、郑、穆。若问大昭哪个世家最富贵,则推姬、明、司、郑、吴。而问这百国何人最富,却只有一人,江东谢侯。
  
  旁人家的富贵总是一时一世之强,比炮仗的短暂响亮还不如,而谢侯的富却不是今日之发迹,而是世世代代的积攒,世家簪缨,帝宠稳固的结果。
  
  谢侯祖上在太祖时便是赫赫有名的英雄将军,后又为太宗所赏识,进后宫五女,皆受宠,仅次于皇后妫氏,据闻谢门荣极之时,遇到皇子皇孙都不必行礼,由此可见一斑。说也奇怪,旁的门第总有一二不成器之人,可是,历代的谢门子孙皆有出息,出将入相者,不知凡几。如今的谢侯,正是云相生前唯一的关门弟子。谢门侯爵自太宗始世袭罔替,旺到谢侯处,已经十五代了。谢侯封邑在江东富庶之处徽,独列一城,除了岁岁进贡,旁的,皆不受朝廷约束。徽城原本是大昭的旧时国城,可是,北匈奴进犯频繁,太祖时便迁了都城,而这城便赐给了近臣谢侯做封邑。
  
  可齐明十五年,八王之乱如火如荼的时候,一向太平的江东也有些不寻常。
  
  原是谢侯官邸闹了鬼。而这头鬼,比起旁的鬼,特别些。
  
  它不怕道士。
  
  年届七十的谢老侯被鬼闹得没办法,在都城徽城八面墙上贴了公文,谁能除去这头鬼,奉送一半家财。
  
  于是,像捅了马蜂窝,拜访的能人异士络绎不绝。诸侯都来了好几拨人,眼瞅着这小鬼存在感不容小觑,指不定谢侯一半家财能稳固了大昭江山,也能改头换面。大家心里门清。
  
  郑王一党来过,江南侯一党也来过,谢侯冷哼,不除了鬼,肠子绞成沙,心肝开出花,也甭想拿走一个子儿,管他天皇老子还是王侯贵胄。
  
  什么,您问当今的谢侯底气从哪儿来?有钱的没他有权,有权的没他兵多,兵多的没他底蕴厚,底蕴厚的没他姻亲广。单单谢侯爷的姑母辈,有好些就做了皇妃、王妃,分布在各国,哪国的小崽子见他不得尊称一句表舅?
  
  是以,不过明路,连天子都不能强着来。
  
  对垒两阵的诸侯为了军需急得挠墙,可也奈何他不得。
  
  说来也有趣,这鬼来得十分蹊跷。
  
  那会儿,中北战场如火如荼,大昭明珠耐操耐磨,一个当几个上将使,今日江南侯陈情天子,又流了泪,表了忠心,明日郑王太妃老人家就被郑王搀扶着祭了祖。你方唱罢我登场,谢侯年纪大了,爱看热闹,专门派了探子去前线瞄着,两方谁得谁失他都乐。
  
  他二十郎当岁的时候,皇子并同王子们都已十分争气了,出使征战杀敌使阴招,谈笑自若,哪个不是一把好手,可这一辈的宗室王子除了成觉同郑王世子显了名,其他的都还是巢中雏、草中蛋,被王老子呵护娇养得过分,谢侯十分看不惯。
  
  他这一日同老仆谢由聊得兴起,抱起一壶茶水便骂道:“说起来倒是羞提,先帝不知道地下抹不抹泪儿,得亏老子无子嗣,否则生个七八个也是被这群成姓龟儿子坑的命。只打场仗,花架子忒多,拉起老娘、儿子做筏子,又流泪又陈情的,算他娘的什么能耐,传出四海,还不叫那帮夷族笑掉牙。”
  
  谢由脑门大大的,像个寿星公,牙掉了不少,说起话来有些漏风。他小时候当书童背书包,大一点挡女人挡男人挡一切好色之徒,再大一点,战场背人一跑十八里。跟了一个不安分的主儿,谢由一辈子愣是没闲住,临老了,天天还要陪着主子说古。他的侯爷打小有个毛病,记性不大好,什么事儿都不大过脑子,前儿见过的人今儿就不记得长相了,譬如他说年轻时的某某某,谢侯回应,啊,是他啊,他干过什么什么什么,谢由就犯迷糊,那不是谁谁谁吗,不是某某某啊,谁谁谁年轻的时候怎么怎么样了,谢侯就打岔,怎么怎么样的不是叉叉叉吗,谢由就……
  
  谢侯打小就这么没心没肺地长成了一副倾国倾城的模样,先侯爷暗地里也说过,得亏是个儿子,若是个郡主,真真要成祸水了。
  
  可这个祸水,娶了三个妻子,却一辈子无嗣。
  
  谢由觉得他主子哪哪儿都好,就这点值得遗憾一下,“您生了,也许有公子们在,他们就不这样儿了呢。”
  
  谢侯二十岁一把尖枪挑了四国叛乱,天子大悦,曾侯上封侯,与秦将军秦戟并称“十三枪”。秦戟是“十全十美”的“十”,谢小侯是“三枪艳冠天下”的“三枪”。
  
  有了十三枪,大昭足足太平了五十年。
  
  “我老了,秦戟死了,先师云相也于二十年前羽化,眼瞧着他们走到今天这步田地,眨眼间就乱了。”谢侯啜了口绿松罗,说话的时候,松弛的眼角耷拉着,看不出笑还是没笑。
  
  “谁说不是呢?可是秦帅好歹有个小太子为后,您和云相就可惜了。”谢由这老头说话漏风。
  
  “小太子一条命保住保不住还难说;这在外忽闪几年,少小离家,成不成得才又是一说;圣意如何,到底想不想让他回去,仍是未知。算一算,他今年二十有三,身在天室,恐怕子女已经成群,可如今莫说子嗣,连身家都难保。”谢侯叹气。
  
  谢由也叹气,“是啊,先皇后多乖巧啊,小时候随她父亲来徽城,我驮着她逛街,予她买果子,她就给我唱了一路儿歌,弯着眼睛,衫子干干净净的,十分可爱。我还想着您要是有个世子,先皇后做个江东的王妃也是使得的。谁料她竟……”
  
  谢侯咕咚了一大口茶,点了点红漆木桌,道:“这就是债。他们祖孙三代欠了成家了,得还。像谢家这头儿欠的还完了,这不就解脱了。百年之后,谢家不背个卖主求荣的名声,也算我们这十五代人没白白为他们家流血尽忠。”
  
  “除了您和我,难不成谁还能知道了?”谢由觉得主子心思太重。该死的都死完了,一把渣子掺黄土,还有谁来翻旧账呢?
  
  “守好老楼里的……”谢侯掀了掀眼角,眼睛浑浊苍老,他想交代些什么,夕阳照不到的墙角,却缓缓出现了一道暗黑的影,拉得长长的,是个人模样。雾气中,黑影一揖到底,困扰道:“我在此处已经好些日子。敢问两位老人家,此处是何地?”
  
  谢由本来还剩两颗牙,这一吓,全吓掉了,老头儿伤心极了。
  
  后来,就请了一拨又一拨道士。初始还好,一个个摇着铃,念着经,一时似是除了那鬼,确凿不见影了。可过了一会儿,鬼又悠悠钻出来了—“敢问老者,此处为何处?”
  
  之后,无人能制。
  
  而后,徽城,却来了一大一小两个人。
  
  大的眉眼十分清淡,话少沉静,小的眼圈儿黑,下巴尖,话多粗糙。大的个子极高,极挺拔,小的却似有什么病,肚子圆滚滚的,眼瞧着四五岁了,却只有两块炊饼摞起来这么高。
  
  噢,应是个侏儒。
  
  “扶苏。”
  
  “做什么?”
  
  “他们看我。”
  
  “嗯。”
  
  “还有呢?”
  
  “让他们看。”
  
  “相公。”
  
  “嗯。”
  
  “我害羞,看得我不好意思了。”
  
  “……你且歇歇,歇歇脚,也歇歇嘴。”
  
  “哦。”
  
  那炊饼小人儿一时本是笑容可掬,却忽然鼓起腮帮,小脸憋得通红,半晌不呼吸,却似是缩了水,变成了一块炊饼大小。
  
  一双修长如白玉雕成的手伸了过来。小人儿跳到了那双手上。其中一只手抿抿小人儿跑得太欢快而乱掉的头发,然后把他送到了宽大的蓝袖中。
  
  众人都看呆了,笑道:“变戏法儿的!”
  
  小人儿从蓝袖中露出个小脑袋,尖尖的下巴,包子一般的发髻,生得十分可爱,却嘿嘿一笑道:“不是变戏法儿的,我是大妖怪,姓大名妖怪。”
  
  大爷大娘笑得更欢了,许久,街道上的人安静了,不知谁尖叫了一嗓子“妖怪啊啊啊啊”,所有的人都惊吓了起来,一时间鸡飞狗跳,连滚带爬,有些撞到葫芦皮、冬瓜皮、甜瓜皮上,滚得更快更远。
  
  小人儿缩回脑袋,讪讪道:“凡人没趣儿极了,是吧,扶苏?”
  
  扶苏默默从口袋中掏出些果仁送入袖中,奚山君抱着啃,滴了口水吐了皮,一向爱洁的扶苏只是无奈,自打他媳妇儿发现了袖口这么一个冬暖夏凉的好去处,就没怎么出来过。
  
  谢侯要分发家产这事儿挺轰动的,连在山上养猴子的夫妇都听说了。奚山君一想,哎哟,这真是黄鼠狼饿了半路有人送鸡来,便滚了滚,滚进扶苏袖子里,道:“相公,走,天上掉钱了哩。”
  
  晏二恰巧也在此处上任,扶苏隔世,与他三年未见,颇为挂念。他斟酌一番,映着烛光,在投宿的民栈写了封信。
  
  刚起了头,身后炊饼小人儿已鼾声如雷。扶苏掖了掖被褥,瞧那小人儿额头光洁,像个浮出水面半遮面的汤圆。他低头轻轻抚了抚她的额,有些不自觉地缓颊笑了。
  
  那书信又写了几句,却一阵凉风袭来,吹得纸页隐隐欲飞。窗外有一簇蔷薇,开得还很娇艳,花枝摇曳的时候,遥遥地,便瞧见四个夜叉模样的鬼在半空中抬着藤轿,映着圆月便如下台阶,缓缓来了。
  
  轿上是个黑衣的青年。
  
  他下了轿,就趴在蔷薇花旁,苍白的脸上带了些笑,咳嗽道:“兄长来了。”
  
  扶苏思念他,也笑。他想起了他原谅了奚山君的缘故。他问她:“若我不去,你竟真教二弟死吗?”
  
  扶苏记得奚山君的回答,她看着他,像是看着一个不通世故的大马猴,她说:“我去了,我一直都在。”
  
  月亮是橘黄色的,挂在天上,就那样暖洋洋的。扶苏看着晏二,又转身,有些茫然地找着奚山君的身影,可床榻上空荡荡的。他咽了口唾沫,转过身,小小的炊饼人已跳到了黑衣儒生苍白的手背上。
  
  那个儒生啊,便与小人儿四目相对,一个垂目严肃古板却天性纯净,一个抬眼满腹计算而笑容天真。
  
  蔷薇花初绽的甜软香气就在三人之间小心翼翼蔓延。
  
  小人儿笑眼弯弯,散乱的鬓发被夜风吹起。她抬头问儒生:“三年不见,可还吃肉,可曾下棋,可有想我,二哥?”
  
  可有想我,二哥?
  
  扶苏撕了榜,走到了谢侯官邸。
  
  谢侯是个很直接的人,“本侯没有仇人,亲人也多是寿终正寝,什么恩怨情仇,一概不要问我,那些道士皆问过,我不认得那鬼。”
  
  晏二蹙眉,斟酌了一会儿,道:“那可有人生前惦念你?而后,死了不得安息的?”
  
  奚山君从扶苏的蓝袖中探出脑袋,直接道:“他想问女人。”
  
  老奴谢由呵呵笑了,“那可多了。可咱家侯爷一贯是个洒脱性子,少年时虽有一些风流韵事,却只是顽皮好闹,并未辜负过什么姑娘。待到大了,性子收了,益发谨慎了。家中王妃早逝,侯爷又是痴情人,姬妾都未曾纳过。”
  
  扶苏问道:“我听闻侯爷曾有三位王妃。”
  
  谢侯苍老的面庞没有一丝反应,谢由咳了咳道:“咱家侯爷的后两位王妃都没活过过门,原配的王妃是先齐国郡主成泠。”
  
  晏二掐指估摸,简洁道:“先齐国的运数倒是十分坎坷。”
  
  老齐国封疆开阔,传了四世,断在扶苏祖父真宗时。现下的齐国被扶苏的几个小叔父瓜分,泱泱大国分成了五六个小国,稍大一些的那个唤琅琊。
  
  谢由瞅了一眼谢侯,有些举棋不定,谢侯却抬眼问扶苏:“你是成家的哪一个?”
  
  扶苏愣了,谢侯却抬起了扶苏的左手,少年左手食指内侧有一颗红色的痣,老人道:“成氏自诩天族,生来便有标志,多在手足。真宗脚心有痣,先帝肘内有痣,今上拇指下亦有红痣。”
  
  扶苏笑了,“孤受教。”
  
  谢由有些惊骇,谢侯却似是早已猜到,面上无波无澜,只道:“既是故人之孙,说与你听听也无妨。”
  
  谢由挠挠宽脑壳,苦笑道:“老奴其实真不知从何说起。”
  
  “那便由我来说。”谢侯转了转手上的白玉扳指,“我年轻时候,率性行事,不太谨慎,于是,结结实实地招了几个煞星。”
  
  谢侯官邸中有两殿四园,太宗仙游那一日,两殿中的一殿,四园中的三园曾被一场天火烧倒了大半,后来修复了约莫几十年,才渐渐恢复原来的模样。奚山君步子不大,走着走着就从巴掌大的小人儿变成了负手而行的麻衣少年。
  
  她以为自己已经忘了这里,可心里到底留了几分温存。她在人间得的少,大半都是在此处,便格外念念不忘。
  
  走着走着,一片如海的海棠树被清风鼓噪,朝着她劈头盖脸地塞来许多花瓣。
  
  这片如邑棠得名于战国齐国的最后一位公主如邑。如邑公主爱棠成痴,梦中得赠神女一把种子,传闻便是绝世少见的带香海棠。可是种下了,海棠年年含苞,却迟迟不肯盛放。如邑自幼体弱,引以为憾,她十六岁时夭折,死前叮嘱她母后,日后一定要将她葬在海棠树下,因这世上唯土地亲热,海棠缠绵。
  
  她死的那一年,海棠花开了,香满齐宫。齐国国破,如邑海棠被移栽到了秦王宫,从此年年花开灿烂,却再也无香。
  
  奚山君眯眼看着海棠丛,海棠下也坐着一个迷茫胆怯地看着自己的黑影。
  
  黑影有些犹豫不定地过来行了个礼,道:“这位公子,身上有园子的旧气息。”
  
  怎会没有?奚山君莞尔,这鬼有些灵气。
  
  此处,正是奚山君在凡间时的闺阁园景。
  
  而谢侯官邸,正是三百年前的她家。
  
  有那么些时候,她迫切地希望回到四五岁,对谁的命运都不知晓,却喜欢趴在地上兴致勃勃地摇着龟壳铜钱猜别人命数的时候,可有些时候,她又觉得能熬到今日,站在故土,距离前事三百余年,又是一件再美妙不过的事。
  
  因为,不用再一次经历,因为,不用再一次体会在黑暗中摸爬滚打绣红色嫁衣的情景,尤其,穿着一身缟素。
  
  海棠丛中影影绰绰藏着一座小楼。那是她的闺房,是她这一生遗憾的开始。
  
  听说小楼在烈火中成了焦土,听说她闺阁中的旧时摆设都成了灰。
  
  爱太执着,恨太浓烈,她旧时候都尝过,可待到来年,它们就长成了遗憾。
  
  旧时景色,旧时人情,旧时琳琅,旧时凋零。满目疮痍,不忍目睹。
  
  黑影打断了奚山君的思绪,它似是有些兴奋,拊掌道:“既是旧主人到了,甚好甚好。敢问公子,你可知如何走出这园子?”
  
  奚山君问:“海棠园?”
  
  “不,锁住我的像王宫一样的大园子。”
  
  “哦,你说谢侯邸。你原是迷了路,不是故意吓人?”
  
  黑影有些尴尬,“那些老爷爷不知道为何,比起旁的老人家,活泼得过了些。”
  
  奚山君心中浮出一些猜测,笑道:“教我堂堂一山之君帮你也不是不可,只是我最喜欢听故事,你便说个你的故事来听听,说得好了,我就带你离开这个鬼地方。”
  
  “我吗?你瞧着我是个黑乎乎的影子,其实我当人的时候,倒是挺白净的。
  
  “山君喜欢听故事啊,你别看我现在是个黑乎乎的年轻人模样,其实,我还是人的时候,也做过别人家的祖母,我的小孙女儿也喜欢听故事呢。她爱听鬼啊神啊的故事,不知道山君喜不喜欢?
  
  “我家是种水田的,有二十亩稻子,靠年景吃饭。风调雨顺了,日子就好,遇上旱涝了,也能留个口粮,不至太难过。我年轻时候四处漂泊,嫁人较晚,直到二十五岁了,才坐着牛车来到琅琊郡,安顿下来,嫁了当地的一个农人。我年轻时候身体受过伤,并不能生育,好在我夫君并不嫌弃我,后来收养了邻村人家的一个孩子,家里人丁也就齐全了,过得日渐红火。可过了一二年,我夫君就病逝了,家里的水田、孩子的教养全都摊在了我身上,那些日子很累,没那么生生熬过的人是不清楚的。我年轻时乞讨,被人打断过腿,之后迫于生计,曾去渡口装扮成男子模样背官府运渡的盐包。那会儿腿没全好,一条腿使不上劲,拖着腿背着两袋盐包,那时的累,跟这个有点像。
  
  “人说越倒霉就越倒霉,就在这时节,说起来山君或许不信,连我家的盐罐子都生了蛆虫。这也是农家说法,人得多倒霉才会盐里生蛆啊?我夫君死的那年,发了涝灾,辛辛苦苦一季,大雨来了,眼看稻米随水冲走,就要颗粒无收,我连夜抢收,最后累极,在雨中就瘫倒睡着了。我打小信奉玄女娘娘,梦里隐约看到娘娘美丽慈和的身影从雨中而来,她站在我面前,对我说,不打紧,一切都会好的。
  
  “等我醒来,竟已坐在了临时搭的茅屋中,屋中有一盆烧得正暖的炭火,稻米也已悉数收完,摆得整整齐齐地码在屋中。
  
  “雨停了,我带着孩子去三十里外的玄女庙拜祭她老人家。玄女披着一身银纱,笑容怜悯,眼睛清澈有神,正是我当初见到她的模样啊。
  
  “那一年,我和孩子没有饿死,拾了一条性命,从此益发信奉玄女。有节余时,总不忘给娘娘添些香油。
  
  “此为一事。后又有一事,是我那孩儿经历的。他因自幼无父,颇是受到村中顽童的欺辱,可他每每不与我说,起初我并不知晓。这是他后来同我讲的。有一日傍晚,他从私塾下学,走至半路,便被人套着粗麻袋拖走了。我孩儿拼命挣扎,挨了几闷棍,他甚至听到了那些人的笑声。他识出了声音,打他的是上学的同窗,见他被夫子夸赞,考童生有望,便心中生恨。他们打了我孩儿一顿,泄了愤,竟还不罢休,把他扔到了村中的坟园内。我孩儿哭着从袋中爬出来,竟看到他外祖父母的墓,越看越伤心,抱着墓碑哭了起来。
  
  “山君不知,我父母亲客死异乡,当初被人用席子裹着葬到了这里,我找了许久才找到,定居此村也是因为要为父母守灵。我同父母感情深厚,初一十五都要带孩子来添坟,又总与他讲讲他外祖父年轻时的故事,他对外祖父早存孺慕之情,如今,落到这般境地,见亲人岂不亲切?孩儿便哽咽痛哭,在我父母墓前一边哭,一边数着我与他在这村中,孤儿寡母,受了别家多少欺负。这孩子也是傻,哭完还道,阿公、婆婆替孩儿报仇,让他们也知道,被人欺负是不好受的滋味。
  
  “我那孩儿因浑身受伤,怕我担心,不敢回家,直到天黑了,才迫不得已,一拐一拐跑回家。我见他如此,自然心疼,愤而找那些顽童的父母理论,却被人赶出。
  
  “可是,说也奇怪,自打孩儿在他外祖父母坟前哭了一场,接下来的那些日子,欺负过他的顽童的家中都不甚太平,霉事连连,日子越过越穷。我孩儿长大之后,在郡中做了个小官,还时常感叹,做人断不可欺压旁人,逼得旁人走投无路。虽然有人穷,过得艰辛,可你又怎知他家先祖没有积德呢?又怎知他家后代定然没有出息呢?
  
  “他一直坚信世间是有鬼神之说的,中年时曾几次提出要为我父母重修坟墓,可我并没有答应。
  
  “实实在在活着,活得好好的,便是对先人最大的敬意。
  
  “后来,我孙女儿也出生了,她父亲担心我一个人在村中孤独,便在她四五岁的时候,送她来与我做伴。她说她也曾碰上过仙人,可我一直觉得这一桩是讹传。
  
  “我在家中做针线活,孙女儿每每在村内玩耍。有一日,她竟告诉我,在距离我家水田约莫一里的坡上,有一间孤零零的茅屋,屋内住着一个白胡子的老神仙,老神仙对她十分慈祥,她想要什么,老神仙都能一瞬间变出来。我觉得好笑,因我老婆子在此处住了五十余年,也不曾见那荒坡上有什么人居住。
  
  “孙女儿言之凿凿,拉着我的手就让我去看。待我拄着拐杖,走到那坡上,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我孙女儿傻眼了,说昨天还在的,怎么就不见了,祖母你信我。
  
  “我问她,老神仙是不是让你不许告诉旁的人你见过他?
  
  “她含着泪,委屈地点点头,又摇头道:我告诉过他,我的祖母是世间最聪慧的老祖母,我要带祖母来见他,他说他也很想见你,我这才带你来的呀,可是,老神仙为什么躲起来了呢?
  
  “我不知怎么安慰她,孙女儿伤心极了,直到出嫁时,还对我念叨:祖母,老神仙长得很好看,如果有一天,你见到他,就知道,我不曾撒谎。
  
  “唉,我几时说这痴孩儿撒谎了?
  
  “那一年的夏夜,我为她打扇,哄她睡觉,她曾从枕头下掏出几个价值连城的琉璃球,笑着告诉我这是老神仙送她的,打那时起,我就相信了。
  
  “许是我们祖孙三代都有些仙缘,故而才碰到这些神奇之事,讲起来,尤觉温暖。这世上,人给不了你的,有时候,也许要靠苍天。
  
  “我死了,同我夫君合葬,鬼魂也就留在了村子里。每天瞧着炊烟升起,日出日落,一直过得十分惬意。直到有一日,来了一群兵甲,在夜间,把我的尸首掘走,我十分气愤,却如入迷障,再醒来,就到了这个走不出去的园子。鬼魂也变回了如今年纪轻轻的模样,然而却成了一道黑影,谁都认不出我,我也认不出谁来。”
  
  扶苏与晏二吃了几碗茶,谢侯的故事也听分明了。
  
  他年少的时候,父亲老谢侯曾因亲家齐王之事为天子所疑,遭过殃,被抄了家,一气之下,得病去陪好友了。谢小侯爷逃得快,在外漂泊了几年,后来,因为在战场上跟随恩师云相立了不世之功,岳父齐王谋逆一案平冤昭雪,这才重得天子信任,得掌江东。他在外漂泊之时,曾遇到一个红颜知己,救了他的性命,这女子虽生得不怎么样,但两厢总有些情意,他本预备娶她为妻。可谁知沉冤昭雪之日,他那传闻早已死了的未婚妻齐郡主成泠又出现了。他年少便已与成泠定情,如今见心上人没死,又岂肯忍心弃她?那红颜知己委委屈屈做了侧妃,没几年就委委屈屈病逝了,临死前还骂谢小侯小白脸没信义,断子绝孙终有日。
  
  果真,与成泠成亲没几日,这命运多舛的郡主便去了。后来天子又赐婚两次,可那些女子未过门,又都相继去了,这便坐实了谢小侯克妻的名声。后来,天子并邻国也曾送来几个姬妾,可都是些红颜薄命的,既不能生下子嗣,身子骨也不甚硬朗,活得最长的二十年前也都去了,谢侯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
  
  “如此说来,侯爷怀疑此鬼与您那红颜知己有些关联?”扶苏因是男子,倒明白谢侯对那红颜知己的猜忌。他断子绝孙,如今后院又闹鬼,岂不胡乱联想?
  
  “你们把鬼找出来。”谢侯道,“道士都逮不住她。我有万贯家财,你把她找出来。”
  
  这老人含着笑,仿佛瞄见了黑暗后的光明,又仿佛胜券在握。
  
  这厢,奚山君却摇头,“这故事不好听,奇倒奇了,可你讲得糊涂,让人没头脑。”
  
  黑影倒也不沮丧。她做人时应也是个活泼的话痨,这会儿,显然也说出了几分兴致,“那便再讲一个年轻姑娘都爱听的侠女的故事。
  
  “这个侠女,年轻的时候,大约十五六岁那会儿,过了一段颠沛流离的日子后,因一时不备,被人贩子卖到了楚国的妓坊。妓坊的主人,人唤林九娘,绝色。她腰肢柔软,是个百国出名的舞姬,不过二十出头,气派却十分足。她时常接到邀请,带着香车美人到各国献艺,诸侯们爱她温柔懂事能下腰,所到之处,倒都得到十分的礼遇。
  
  “侠女姓姜,穷苦人家不惯取名的,她在家中行二,人便称姜二丫。二丫觉得二丫真难听,入了此处,便只自称‘姜二’。姜二容貌一般,腰又十分硬,故而只做了个下等姬,到诸侯处献艺如何都轮不到她,只能挣个下等的皮肉钱。她平素有个相好,是齐国的农人,农闲时到邻国寻些气力活糊口,待她还算不差,总不至打骂,宽余时还给她几个钱买长寿果吃。姜二不喜欢涂脂抹粉,只嗜吃果子,有些闲钱也都买了吃头,故而容貌并不怎么修饰,益发显得粗鄙,到最后,也就只有这农人肯光顾她。农人道,日后攒些钱,便为她赎身,讨回家做个知冷热的婆娘。
  
  “她一听这话,就笑眯眯的。她觉得这话啊,怪叫人害羞的,但是,真的是让人忍不住微笑。唉,山君莫笑,本不欲说己事,分明是真,听着却像骗人的,只是说着说着便漏嘴了,这侠女姜二其实便是年轻时候的我。
  
  “姜二,不,是我在堂馆中静静地等着,直到有一天,全城戒备。大家纷纷说着,楚王要来打猎巡游了。郡守急急召了林九娘献艺。我们所在的城池是齐楚交界,并不大,唯有林九娘的堂馆最有名。听闻楚王还带了许多侍卫,妓馆人手便不大够了,我也在应召之列,到时便凑个数,陪末等侍卫吃酒。
  
  “林九娘与楚王关系匪浅,每年中总有一月住在楚王宫献艺。故而楚国一行到来,看到她前来侍奉,倒也算欢愉。楚王是天子幼弟,年纪不大,却雄才大略,小小年纪,已吞并了邻国齐。齐王谋逆,一年之前,齐王并同王后、世子、郡主先后一起见了佛祖。
  
  “楚王下榻郡守府邸,我等伶人日日进出,却发现周遭布兵一日比一日重,可是,很快地,这些人又都不见了,周遭的小贩却多了起来。细细一看,这些小贩中俨然就隐藏着那些我夜间陪同的下等侍卫。
  
  “楚王似乎在等着什么人,他耐心十足,陪这个人玩游戏,断然不是此前郡守所说,来此处只是为了打猎消遣。
  
  “等了约有四五日,我记得那一晚,歌舞升平,林九娘的舞技高超,手捧宫灯,不过旋手翘腿,那灯便飘飘忽忽飞了天,又晃晃荡荡落了玉手,让人看得目不暇接,只博得满堂喝彩。
  
  “我身旁坐着的男子肌肉紧绷,十分警惕地望着四周,我佯装不知,只一杯一杯劝他喝酒,还被他推了一把,瞧他形容,似是十分厌烦,并无一点吃酒看舞的兴致。
  
  “约莫到了子时,已是曲终人疲的时候,须臾,堂外涌来不知数的黑衣男子,手持刀剑,气势汹汹地朝着楚王而去。他们人虽不少,武艺也非凡,但显然是敌不过楚王这几日的伪装,不过一时片刻,郡守府外那些小贩便会冲进来,这些黑衣人定然无一生还。
  
  “黑衣人的首领有一双灿若星辰的眼睛。我看了他一会儿,心中竟十分不忍。他把剑指向了楚王,我眼风却带到那些即将从楚王身后的屏风内涌入的侍卫,头脑一热,竟冲在了他的剑前,他的剑尖正指着我。那双漂亮的眼睛有些愕然,也有些不知所措,可是他透过我看到我身后的楚王,眼神终究变得冰冷起来。他将剑刺入了我的胸口,我痛得眼泪一瞬间就掉下来了,却只能用口型一遍遍告诉他:危险,快走。
  
  “他似乎听懂了,带着他的那些残兵迅速撤离,可依旧碰到了那些为他而设的埋伏。我昏迷前看着他的身影奋力搏杀,我希望他走得再远一点,越来越远。这里,真的很危险。
  
  “等我醒来的时候,却看到了楚王。我不敢看他,只是磕着头。楚王问我想要什么。他把我当成了救命恩人。
  
  “我年少时有过很多梦想,不怕山君笑话,在我比这会儿还小的时候,还曾想过嫁给百国闻名的美人谢小侯呢。试问哪个少女不怀春,谁又想像个烂泥过这样污糟的日子?我理直气壮地说想留在大王身边,做个……做个……
  
  “我本来想说做个婢女,楚王一双桃花眼却含笑道:‘本王素来知恩图报,你便做个姬妾吧。’
  
  “那会儿,我得为我的机智喝彩。我说我要一个纳妾礼。楚王依旧笑,他说着改日,可眼中充满轻蔑。
  
  “这世上最下贱的妓女,向王讨要婚礼。
  
  “我留在了他的身边,在郡守府邸最偏远的地方安心住下,养着病,耐心地等着婚礼。
  
  “我没有忘记齐国的农人,可如今到了秋收的季节,他又忙了起来,想必已然忘了我。
  
  “我的第一个男人是个丑陋的老人。林九娘打了我三天,关了我三个月。我出来的时候瘦得可以瞧见骨头,那个老人因我不听话,便拽住我的头发往墙上碰。我看到了很多血,我麻木地失去了我的贞操。
  
  “我还等什么?我孤独地等着有朝一日,而这一日悄然到了。
  
  “我搬到新住处的时候,在枯井旁,一人高的荒草丛中,捡到了一个黑衣人,他蒙着面,闭着眼,想翻越一道墙,却受了重伤。他像一只被捕获的小鸟,灰扑扑的,接近死亡。
  
  “我扯开了那层面罩,却觉得小鸟一瞬间变成了耀眼的凤凰。
  
  “如果那个传闻中的谢小侯艳绝百国,想必也就只能生成这副模样。
  
  “我打小就喜欢好看的东西,母亲总笑骂我是好色之徒。这等美色,我看傻了眼。然后,我就开始笑眯眯的。
  
  “山君,我知道你又觉得莫名其妙了,可是,瞧见那样好看的人,我就总会错觉,之前的一切丑陋、肮脏都不重要了。所以,我得再笑一笑。我小时候特别爱哭,结果把自己哭得十分晦气,仔细想想,人生短短几十年,本就过不了几天好日子,干吗不笑?干吗不哄哄自己?
  
  “我身边没有侍女,那园子破败,除了送饭,素来无人来。于是我便留在孤宅里专心养黑衣人。天冷了,我给他盖几层茅,天暖了,我就把窗子支起来,坐在他身旁陪他晒太阳。可是,阳光不及他明亮。
  
  “楚王是不大理会我的,因为据说他的敌人尽诛,那些黑衣人悉数落网,他真正有了兴致去打猎。之前我挨了一剑,郡守夫人送来很多药材,我都喂给了我的凤凰。他可得赶紧复苏,不然天渐渐变冷了,我这里没有布料为他缝一件厚衣裳。
  
  “有时候,我希望他快点醒,这样我就放他走得远远的,待他日后有出息了,也许会说年少时遇到一个英姿飒爽、古道热肠的侠女,我一定也觉得光荣;有时候,转念又想,其实他养久了病,眉来眼去,会不会就喜欢上我这样一个好姑娘呢?然后我就从良,当个美男子的好妻子,和当侠女一样,也不赖。
  
  “他在我的浮想联翩中睁开眼睛,那双眼很干净,很清澈,我可以看到在他的眼中,有个特别平凡的女子。我愀然地看着他,愀然地挽手行了个齐礼,轻声道:‘公子若不介意,请随我来。’
  
  “人贵有自知之明,我迅速回到现实,为自己的后一个想法羞愧害臊。
  
  “他又是那副愕然的表情,随后却带了些不易察觉的疏离。我把凤凰带到了四下无人的破墙下,我说:‘楚王不日将归,公子翻墙,速去。’
  
  “他果真翻过了墙,我怅然地看着布满青苔的墙。不一会儿,他又甩过一条长长的藤结,像是刚编的。他在墙外说:‘走。’
  
  “我安静地看了会儿藤结,眯着眼,叉着腰,看了好大一会儿。那天,日头可不小,我拔了很多草,把藤结堆砌得深深的,谁也瞧不出来。
  
  “山君,我在做什么?我只是为自己留个念想。你幼时端午吃粽子吗?平素吃不到吧?那个粽子就是期待端午到来的念想,而念想只是个开心的念头。念头藏着就够了,所以,我其实什么都没做。然后,我就转身走了。
  
  “第二日,楚王果然满载而归,他兴致极高,饮了好几碗鹿血酒。他有下僚爱逗趣,只道:‘王心腹大患尽除,虎龙之威岂是江东小儿可犯?如今又猎得新豹,听闻后园尚有新姬,不如纳之,也算凑成连连喜事。’
  
  “楚王为人勇武,又喜逢迎,有殷纣之风。我虽不是狐狸精的材料,但我有锦上添花之能。
  
  “下臣起哄,楚王喝酒上了头,笑道:‘那妓坊女子前些日子问本王要一个礼,方肯应允,本王素来是仁厚知恩之人,便把她带上来,行这一礼。’
  
  “我被婢女戏弄,涂了满脸的胭脂,披了件淡红色的袍子就算新衣了,却并无盖头。她们簇拥着我到了楚王身旁,楚王身后是一个大大的铁笼,笼中是新猎之兽,凶猛非常,咆哮时似地动。
  
  “‘姬,你姓甚?’楚王提着宝剑懒洋洋地指着我问。
  
  “‘姜。’
  
  “‘姬,前可有婚配?’
  
  “‘有。’
  
  “‘姬,为何不嫁?’
  
  “‘阴阳相隔。’
  
  “‘姬,可想要盖头?’
  
  “‘甚想。’
  
  “我不知自己的哪一句话欢愉了楚王,他哈哈大笑起来,掏出随身拭剑的白巾,扔到了铁笼中,然后把剑扔到我面前,道:‘豹血染色,犹胜沅陵朱。’
  
  “沅陵是产朱砂之地,他的意思颇是明显,他让我杀了豹子,用豹血染一条盖头来戴。多少楚臣哄堂大笑,还有什么比此事更可笑?一个急功近利的妓女要靠牺牲生命的代价去搏杀后半生的荣华富贵,见她惊吓,岂不欢愉?见她惶然跌倒,哭爹喊娘,岂不欢愉?
  
  “他们等着看我的丑态,一个下等人的丑态。我低头拾剑,那剑十分重,一时间,弯腰垮背之态又逗笑了许多楚人。我双手抱着剑,一步一步艰难地走向铁笼,兽一吼,我吓得打了个激灵,楚人又笑。我看着兽轻蔑地俯视我,看它发自内心地嘲笑我、厌恶我,楚人笑得几乎打跌。我知道我这区区侠女瘦骨伶仃,我知道我咳嗽起来的样子有些滑稽,可是,我必须大声咳嗽,掩饰心内那个吓得半死的可怜虫。
  
  “我握住了剑柄,刺入了那豹子的心脏。
  
  “四周终于安静。
  
  “他们终于,不再笑了。
  
  “盖头殷红。
  
  “山君猜我当时在想什么?我在心里唱‘力拔山兮气盖世’,我觉得自己力气挺大的。
  
  “那一晚,我扶着酩酊大醉的楚王入了洞房。他已不省人事,却对我有了那么几分赞赏,允许我随身伺候他,摆摆手,便让其他随侍的宫人去了。
  
  “我一辈子只有这么一次机会。
  
  “我掏出了随身带着的匕首,刺入了他的喉管,就像对着刚刚那头豹子。
  
  “我看到他瞬间睁开的双眼,他不敢置信,是啊,他怎敢相信自己会死于妇人之手?
  
  “他挣扎着问我是谁,我趴在他的耳边唤了三个字。
  
  “他睁大涣散的双目,无力地垂下双手,不再动弹。
  
  “我知道自己大概也活不久了。我拔出匕首,把被子盖在楚王的尸体上,就躬身退了出去。侍卫不察,以为楚王熟睡,并未生疑。
  
  “染着兽血的盖头被我留在了尸体之侧。我一直想要一块盖头,我曾经无数次想过,我那身着红袍、发束金冠的夫君挑起这块盖头的时候,我一定要清清楚楚看着他,和他从此长长久久在一起,然后有了孩儿,我教我的孩子读书,他便教他懂得世间道理。若我有妇人之仁,宠坏了孩子,他也许还会连我和孩子一起训斥。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能一直瞧着他,我想我会一直微笑。
  
  “可是现在,并不能了。
  
  “我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回到了那条藤结旁。我跪在那里,扒开了草,看见它晃晃荡荡的,就像有着鲜活的生命。
  
  “我一点一点地往下拉着,小心翼翼,大气不敢出,似乎享受着秋后刑前的最后一顿热乎饭,明明知道结局,却因为留着一丝奢望,不肯就此看开。
  
  “然后,长长的藤结就顺着滑润的月光从墙外掉落墙内。它们蜷缩一团,安安静静地,生命便停止了。
  
  “我拿袖子揉了揉困乏的眼,有些无奈地笑了,然后就抱膝坐在了那里。
  
  “这世界深切地空旷,深切地寂寞。我觉得它太大了。
  
  “故而,纵有传奇,也匀不到我这里。
  
  “所以,你瞧,山君,女孩儿幼时看那许多才子佳人的故事又有什么好处?你道你就是那个佳人吗?这其实本是个笑话。
  
  “我并没有逃走,因为我逃出去了也会被抓回来。我只能迎向我最后的命运。我劝慰自己,这样,死也死得英雄点。我杀了王,定有后人为我列传,倘使逃了,这故事大打折扣,反倒没了壮烈感。
  
  “第二日,自然事发,楚王幕僚拿着尖刀,就要刺入我的胸口,百国闻名的云相却带着天子旨意来了。
  
  “云相道自己一直暗查齐王一家谋逆之事,发现竟是楚国从中作祟,真乃旷古未闻之冤案,天子细思,愤怒之外,都觉荒唐,命云相带王军速拿楚王。
  
  “可现在问题来了,楚王被我干掉了。
  
  “云相问:‘你是何人?’
  
  “我恭谨地回答:‘昔日齐宫人,深受王后恩。’
  
  “‘可认识谢良辰?’
  
  “‘诸侯威仪,下等贱籍,不得见。’
  
  “云相没说什么,楚王死了,前事皆断了线索,除非齐王家的死人重新现身申冤,否则我这等杂碎也就注定成不了荆轲之流。顺理成章地,我被投入了天狱中。
  
  “其实,何谓侠?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不用与世人辩论因由,爽了便是,杀了便是。
  
  “我在狱中过得倒神清气爽。我啃着指甲,一日日看着自己的头发油腻腻的,变成一坨,听着身边狱友的怪叫哭喊,便觉得自己安全极了,此处才是我这等肮脏之人该留之地。等我腐烂了,反而不必伪装自己活得很好了。
  
  “这一次,我在狱中三年。
  
  “后来,谢小侯爷大败四国,带着侯上侯的封号回来了,大昭之内,还有谁此时此刻比他名头更响?连我这等牢笼中人都有所耳闻。狱卒说话也挺闹心的,开口就是,这个长得好看的小白脸又打败了谁谁,谁谁又要把女儿、妹子许配给他了,小白脸要不是长得好看,能有这等艳福?完全忽略了小白脸打败了谁谁也得花个几年几月几日。它不是这么回事儿,不是谁脸白,上战场就能照瞎敌人的眼。
  
  “随行谢良辰身旁的是个美娇娘,这女子据说是被齐臣护着,一直未死的齐国郡主成泠,谢良辰的未婚妻。
  
  “过了两日,我却被提出了天狱。
  
  “因为,出了一件挺扯淡的事儿。
  
  “这厢谢侯进太平都还没热闹完,那厢就有人击登闻鼓,哭着闹着说自己才是齐郡主,谢小侯带回的那个是假的。
  
  “话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她说自己与齐国七大夫之首的秦谊自幼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哪晓得谢小侯横插一脚。她说齐王夫妇同世子死了之后,她便被秦谊藏到了农家之中,故而如今一身破衣寒絮,状若村姑,而熬到如今,也只是为了好好活着,夺回齐国,另寻宗室之子立嗣,以慰父母在天之灵。
  
  “此言一出,满朝上下登时被震到了。这话也许还真有那么点可信度。为什么呢?因为成泠同秦谊自幼青梅竹马是真的,成泠长得不起眼也是真的,与成泠的婚事是谢小侯主动提的更是真的,而最关键的是,若这世上真有这么一个胆大滔天的姑娘假冒郡主,她最想要的是什么?必须是谢小侯这么一个有钱有势又有才有色的好情郎啊。要什么齐国?!这么大块地儿,陛下多少儿子还没安置,时过境迁,还轮得到你一个郡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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