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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篇 第十四章

  人物篇 第十四章 (第1/2页)
  
  第十四章
  
  二十九、【七大臣之卢士琼】
  
  宜城公主惨死后。和亲政策受到严重质疑和士大夫阶层的抨击。
  
  前面说过,周顺宗是一个优柔寡断之人,这时面对巨大压力,他立即忘记和番为国家带来的种种好处,想到的只是这个该死的政策为自己带来的麻烦和指责。
  
  顺宗的心意开始动摇,这对于那些一直坚持和亲外交的官员是沉重的打击。
  
  尚哲已死,卢士琼还没有威望和实力担任和亲派的领袖,他们群龙无首,这给政见不同者带来了攻击的机会。
  
  卢士琼等人一时间陷入白章纷飞的窘迫境地,在政敌的弹劾和批评下,卢士琼首先被贬为凉州司马,其余从者也纷纷落马。
  
  终顺宗一朝,卢士琼再没有机会回到长安,但是他不甘蛰伏,始终在寻找良机翻身。
  
  肃宗即位后,当时的凉州刺史换成了鲜于所,他还兼安西都督的职务。安西都督掌缘边镇守及襟带之地军事,主要责任是防御异族、保卫边疆,有时候还肩负拓展疆域的任务。
  
  鲜于所是卢光庭的朋友当时朝中很多人和卢光庭有私谊,这个人交际能力很强,通过卢光庭的帮助。卢士琼这个贬官和鲜于所大都督搭上了关系,他给鲜于所出谋划策,成功离间了回纥和九姓部落的亲密关系,随后又使九姓部落归化天朝。
  
  自大周立朝,中原和边疆少数民族之间的实力对比就发生了明显变化,像前唐那样屡战屡胜开拓万里边关的不时奇功早已见不到,而卢士琼区区一个文弱书生,仅凭口舌之利竟然能招降九姓部落,这种武功,立刻震动了整个朝堂。
  
  肃宗急忙召回卢士琼,向他询问其中经过,卢士琼当着朝野百官的面,慨然道:对付蛮虏说难也难,说易也易,关键是针对他们的需求对症下药。有的部落缺少粮食,有的部落喜爱钱财,有的部落想要人口,还有的酋长想要得到朝廷的官职,或是仰慕中原文化,这些都可以一一分化对待。能够满足的就满足他们,增强他们的向化之心,让蛮夷为我所用;不能满足或很难满足的,就挑拨他们和其他部落的关系,让别人来对付他们,直到他们向朝廷求助,或者消灭他们……
  
  卢士琼激情澎湃地说了半天,主旨就是一个:对付这些少数民族。他主张用以柔克刚、以巧胜拙的手段来解决。
  
  当然,柔不代表软弱,如果需要武力的时候,他也主张应该毫不犹豫地迎头痛击,哪怕付出极大的代价。
  
  肃宗对他的想法大加赞赏,很快任命他为兵部侍郎,主持对党项人的讨伐计划。
  
  对党项的战争只进行了三个月就结束了,大周取得了光彩的胜利;党项继续对大周天子臣服。而且,这次战争并没有耗费多少军力、物力,卢士琼以他高明的外交辅助战争手段,使党项人不得不选择屈服。
  
  慰抚、讨擒党项“叛胡”,是卢士琼一生中最杰出的三大武功之一。
  
  平定党项之乱后,卢士琼顿时成了炙手可热的朝中新贵,一方面,他受肃宗异常器重;另一方面,几位权高位尊的宰相也不惜折节下交,纷纷欣赏起这位后起之秀。
  
  差不多就是在这个时候,卢士琼通过卢光庭和鲜于所两人的引荐,成为武澄宇的座上嘉宾,因为政治理念的接近,卢士琼很快成为武澄宇竭力要栽培的对象。
  
  在大宗四年的时候。卢士琼再次出使回纥,这一次他身负的任务是联合回纥对付吐蕃。
  
  结果,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没达成,卢士琼却和回纥人草签了一份外贸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开放边市,大周以丝绢换取回纥的马匹。
  
  回纥是北方“逐水草转徙”的游牧民族。前唐初年,东突厥颉利可汗败亡之后,以薛延陀、回纥为当时草原上最强大的部落。646年,回纥部落酋长击败了薛延陀的可汗,兼并其土地,领土扩展到了贺兰山阙。回纥由此渐盛,国主号可汗。
  
  绢马贸易可以说是各取所需。在古代社会中,马匹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它既是农耕生产中的重要畜力,也是狩猎、交通、骑射,特别是战争中不可替代的工具。历代中原王朝往往将拥有数量充足的马匹看成富国强兵的重要标志。然而受地理条件所限,中原农耕地区一般缺少足够的马匹,而边疆游牧地区则以畜牧业为主,牧养着数量可观的马匹。
  
  自古以来,游牧民族的骑兵都异常地骁勇善战。与此同时,游牧民族缺少的是中原农耕民族所生产的粮食、布帛和金属工具等。其中,“绢”作为一种高级奢侈品尤其为少数民族的上层所青睐。“绢”是中原农耕民族所生产的丝织品的总称。受自然条件及加工技术的限制,游牧民族一般不生产丝织品。这样,其消费**只能靠长途运输或高价从中原行商手中购得。
  
  互市贸易,似乎是各取所需,互惠互利,是一件双赢的事情。可是消息传回长安后,却举朝大哗,有人指责这种绢马贸易完全是丧权辱国,更严重点,称为“勾结异邦、侵吞国财”也不为过。原因关键是绢马互换的比例存在严重问题。
  
  在这份协议中,卢士琼废除了过往那种参考双方通用货币比对交易物价值的计量标准,直接采用物物互换的方式,绢马互换的比例称为“马价绢”,即一匹马可以换多少绢,将这种标准固定下来,并规定每五年提高一次“马易绢”的比例。
  
  卢士琼和和回纥人约定,第一年的“马价绢”是40匹,即一匹马可以换40匹绢。
  
  乍看,这份草签的贸易似乎实在是不公平之极,首先,每五年要提高一次比例,并且提高幅度不能低于一个标准,完全是有利于回纥人的规定;其次,一匹马易40匹绢,按当时的马匹市场价来说,也是比较高的价格,用这个价格,大周完全可以从其他地区买到同样优秀的骏马,不一定非要便宜它回纥人;最后,也是最为人诟病的一点是,这种完全不平等的协议,卢士琼还完全不给朝廷留后路。硬是规定协议需要双方遵守二十年,二十年可以再续签。可是按照每五年一次提价来算,二十年后,大周或许需要用80匹绢才能换到一匹马,这笔生意实在亏大了。
  
  确实,从商业的角度来看,这份协议确实糟糕透顶。
  
  但是卢士琼有自己的考虑,他在肃宗面前毫不讳言绢马贸易将会给财政造成的沉重负担,但是,如果从政治和军事的角度看,它有远超经济利益的众多好处。
  
  一方面。绢马贸易无疑将会增进大周和回纥的友好关系。虽然,回纥未必就会因为贸易伙伴的关系而和大周联手攻击吐蕃,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吐蕃如果对大周不利,并造成战争,回纥人会很讨厌这种破坏良好贸易环境的行为。因此,这种贸易既可以实现联合回纥包围吐蕃的战略方针,又可以预防回纥和一些对大周有敌意的草原部落结盟。
  
  再者,绢马贸易无疑将会为大周带来数量庞大的优秀骏马。这是军事方面的急需。三王之乱后,大周失去了陇西大片领土,尤其是草原,养马业走向了衰微期,由于无力供给军需马匹,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应急措施,而买游牧民族的马匹充实军用就成为惟一真正有效的措施。因此,大周即使不买回纥马,也必须买其他游牧民族的马匹。互市贸易不仅是朝廷与回纥传统友好关系的继续和发展,而且不失为相互有利的贸易。
  
  还有,大周以往和游牧民族的马匹交易中,经常会上当受骗,史籍所载卖给大周的马“皆病弱不可用”,未免夸大其词,但也看出中原王朝想通过购买马匹来组建精锐骑兵的计划往往是不理想的,一个原因就是游牧民族并不愿意将好的马用来交易。
  
  而卢士琼和回纥人的贸易协议规定,如果任何一方以赖充好,则另一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协议。因此,回纥如果确实无法抵抗中原丝织品对他们的诱惑的话,这方面他们应该不会做得太过分。
  
  何况,卢士琼所制定的价格上的诱饵,也会让回纥人舍不得放弃这笔好买卖。
  
  肃宗很赞同卢士琼的观点,以经济上的牺牲来换取边防安全和内部稳定,这是非常划算的。
  
  大宗四年底,绢马边市开始正式运行。
  
  但是,朝中反对的声音还是此起彼伏,有人认为:“番得帛无厌,我得马无用,朝廷将甚苦之。”。他们担心这种贸易如此长期进行,到时候朝廷可能会陷入欲罢不能的地步:如果放弃,则回纥人尝到甜头必不甘心;如果继续,则国家根本不需要那么多马匹,徒费财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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