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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篇 第十二章

  人物篇 第十二章 (第1/2页)
  
  第十二章
  
  二十七、【七大臣之高爽】
  
  韦求德的解释表面上看似乎有些不通。但实质和高爽摸索出来的为官之道差不多,就是要高爽尸位素餐,一切唯天子之命是从。
  
  这高爽就有疑问了,因为他前次出任宰相,就是因为不管事、无功无过,结果被肃宗认为是庸碌无能,惨遭罢相,如果这一次还用同样的手段迎奉皇帝,恐怕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
  
  但是韦求德不同意高爽的观点,他认为,肃宗即位时,百废待兴,天子既要对付于、崔两位重臣,又面临着振兴国柞的压力,所以他必须任用一批有魄力、能做事的宰相来辅助自己,而高爽当时的无所建树,自然不被肃宗欣赏。
  
  可是,现在的情况已经大大不同,经过武澄宇、曹斐等人的改革,国家已经有了很大的起色,肃宗的威望也已达到极点。皇帝现在已经不需要再竖立像武澄宇那样的权臣来干扰自己的权利和意志,他需要的反而正是如高爽这样能投君所好、迎合上意,又不至于形成尾大不掉之势的官员。
  
  韦求德的话,可算是摸到了肃宗的心里去了,果然,高爽这一次出任宰相后,虽然依旧庸庸碌碌,没有做出什么大的政绩,但是他一直安安稳稳、无惊无险地当宰相当到肃宗驾崩,依然圣恩不衰,又被肃宗遗诏任命为“顾命大臣”,辅助幼帝秉政。
  
  韦求德有这样的见识,真是一个有心计之人,无怪乎后来青云直上,年纪轻轻就做了尚书右仆射这样的高官。
  
  慧帝即位后,高爽成了顾命大臣,责任重大,可是他依旧坚持自己的为官处世原则,就是以柔胜柔,以柔胜刚。遇事少说话,不发表自己的主张,尽量逢迎别人,但心中有一个主意其坚如铁、历久不变,永不吃亏就是其目的。
  
  所以可以说他是无所作为,也可以说他是只为自己的地位,只为自己的荣华富贵而行事。
  
  高爽一生少与人争斗,本书情节中他只有两次争执。
  
  一次是肃宗刚刚驾崩。朝廷商议他的丧礼该如何进行。
  
  原文:天子的驾崩是国丧,古代传下来的礼法要求臣下服“斩衰”三年,这是古代五种丧服制中最长的一种,子服父丧,就必须遵照这一礼制,三年之内不应考、不做官、不婚娶。不过,这对于国家显然是不适合的,假如朝廷在那么久的时间里无所事事,天下还不知要乱成什么样子。
  
  礼法无非是治天下务须以孝为根本的意思,因此为达到目的,从权变通就是无可非议的了。这种做法似乎是从仁孝的汉文帝开始的,他把三年的时间缩为短短的三十六日,大周自女皇以来,都是遵照此制行事。先帝的遗诏更是效法列祖的宽仁厚爱,要求“天下吏人,三日释服”,也就是说,只须服丧三日,然后国家一切事务就照常运行。本来这并无可置否,但是在治丧期间却为此闹出了一场风波,起因来自一位德高望重的三朝元老:高爽。
  
  “尚书左仆射”高爽数年前就出任过一期宰相。或许是出于对先帝的爱戴,或许是出于其他一些原因,坚持大臣也要同嗣君一样服丧二十七天。为了证明言出由衷,他在守灵时动不动就放声大哭,弄得其他人十分尴尬。
  
  这一天,高爽照例又悲从中来不能自已,哭得趴在了地上,随从只好走上前去把他扶起。“中书舍人”杨钜对这种矫情实在是不能容忍,大步走出行列。
  
  杨钜指着高爽对众臣道:“臣哭君前,要人扶起,天下有如此的礼法吗!”
  
  高爽万万没有料到平日和自己井水不犯的中书舍人会说出这样的话,一时语塞,气得脸色通红,心中愤怒,更加坚定了自己为君尽孝的念头。
  
  于是,当朝中群臣召开会议讨论丧礼问题时,高爽的机会来了,他引经据典,振振有辞:“汉文帝从权,也要三十六日;先唐高宗之丧期,始服二十七日,本朝也按此例。先帝遗诏虽然说三日释服,但为人臣子,但克尽孝道,所以老夫认为:臣子应同太子一样守丧二十七日。”
  
  高爽是顾命七大臣之一,现在幼帝还小,顾命大臣自然权责更重,他的话虽然很多人不赞同,但也不好出言驳斥。
  
  而“中书舍人”杨钜却似乎和这老头较上劲了。不依不让道:“先帝遗诏‘天下吏人,三日释服’,并无朝臣庶人之分,更无内外有别之意。三天就是三天。除天子外皆应释服。”
  
  高爽气愤,抓住遗诏中的“吏人”字眼道:“吏乃官员所自行任命者,与公卿百僚岂可等同!”官指官员,吏指胥吏,也就是普通办事人员,这是当时的一种普遍称呼。
  
  杨钜力辩道:“《左传》中‘委之三吏’就是指三公,难道历史上常称的‘循吏’、‘良吏’,也是胥徒之辈不成?!”
  
  高爽说不过“牙尖嘴利”的杨钜,只能表忠诚道:“礼制无非人情。当今公卿大臣,无不备受皇恩,若与百姓同制,于礼何安?”
  
  杨钜也拿出杀手锏:“如此则置先帝遗诏于何地?遗诏可改,孰不可改?”
  
  两人相互力争,辞色凌厉,吵得不可开交。左仆射高爽刚刚被先帝委以重任,尤其不能忍受中书舍人这种强硬的挑战自己威信的态度,而杨钜誓死捍卫自己的“言论权”,也摆明不能赞同高爽的顽固。
  
  余下朝臣表情不一,心中各有思虑,除高爽外。其他六位顾命大臣:“中书令”窦刚在念宗临朝时便为第一宰相,位高权重,如其开口,必能平息干戈,但杨钜乃是窦刚女婿,如果赞同杨钜之意,别人会说其徇私护短;如果赞同高爽,贬斥女婿,自己的权威必会受到打击,以后还何以服众?
  
  其余几位:除了还远在北疆的兵部尚书加“同平章事”武元宗外,都是老谋沉稳之徒。在此政治动荡之际,不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能看得窦刚和高爽拼个两败俱伤,或许还会有人高兴。
  
  既然旁外众人都没有化干戈为玉帛的想法,高爽和杨钜的争吵自然不可能有结果,会议结束后高爽立即上表皇太后,认为“中书舍人”杨钜率情变礼,轻改国典,有悖于臣子之道,请求给予贬职潮州刺史的处分。
  
  礼仪是不可偏废的,否则就失去了立国的基础,能否极尽礼事,也是衡量小太子可否担当国家重任,成为新一代天子的重要标准。礼法在理论上既是一种不可轻改的制度,便往往成为政治斗争中的一个微妙的工具,谁能善于利用,谁就能取得想当然的胜利。
  
  杨钜为国事不避嫌疑而勇于谏言,却无奈碰上了高爽这个守旧的老顽固,这种事情闹到台面上,吃亏的当然只可能是年轻气盛的杨钜。
  
  太后接到高爽无疑是过分渲染的奏章时很生气:这个杨钜生为人臣,岂可如此轻论礼制!不过,太后虽然认为高爽的忠诚可嘉,但也觉得为国家大计着想,援用先朝从权的旧例还是必须的,再者杨钜又是窦刚的女婿,不看僧面看佛面,以后自己这孤儿寡母还要依仗人家出力辅助,不能一下得罪死了。
  
  因而最后的朝议是:贬杨钜为潮州刺史的处分有点过重了,于是御旨将他贬为洛阳少尹(而这便不能称之为贬了,只能说是平级调换),而丧礼依照二十七日旧制施行,另外又参考了窦刚等老臣的意见后,否定了高爽提出的为先帝举丧取消今科新官员授职的建议,等到丧礼完毕,马上责令吏部尽快完成官员选授工作。……
  
  ……
  
  另一次是京兆尹令狐楚无意中得罪了高爽,于是他借宰相被刺案将令狐楚害死。
  
  原文:此时。长安城的“京兆尹”是令狐楚,此人做事比较保守,从来不喜欢冒风险,说难听点就是胆小怕事。令狐楚一看这件案子中,可能牵涉到当朝宰相高爽,因此不敢做主,马上屁颠颠地前往高府请示宰相公该如何处理。
  
  高爽是三朝老臣,平时也以这个自居为荣,最是爱面子,听到那个自己连长相都回忆不起来的“亲戚”将自己牵扯进来,觉得很愤怒,于是生气地对令狐楚说:你只要秉公处理便可,其他的不必顾忌。
  
  令狐楚却会错了意,以为高爽动怒是因为感觉权威受到了损害,至于宰相话里的意思,也不难理解,秉公秉公,这个案子里的唯一受害人就是那位亲戚,既然要秉公处理,当然就是帮冤者伸冤,将作恶者绳之于法了。
  
  于是,令狐楚回到“京兆府”后,接下了这件诉状,并知会了吏部和御史台,请他们协助办案,将“疑犯”太谷县令向廷贵缉拿进京,自己择日将审理此案。
  
  令狐楚处理完这些事后,自我感觉非常良好,觉得这次帮助了宰相的亲戚,或许可能巴结上高爽这位顾命大臣,因此到处对人吹嘘说在这件案子中,宰相高爽是如何如何对自己说一定要秉公办案,自己是如何如何敬佩高相公的公正和不徇私情。
  
  令狐楚在那儿“自得其乐”,却不知高爽已经快气炸肚皮,他对这个将自己牵扯进案件中更深的傻蛋官员,简直可说是已经出离愤怒,心中暗暗决定寻找机会,打击令狐楚。……
  
  ……宰相在光天化日下被刺,牵连最广的,还是负责京城治安的“京兆府”和刺杀案发生所在地万年县衙的官吏们。
  
  “京兆尹”令狐楚以严重失责之罪被下狱,“尚书左仆射”高爽还记得当年的一点小矛盾,于是又翻出了令狐楚以前犯过的一些错误,对天子添油加醋一番。
  
  慧帝一下便听到了令狐楚这么多问题,觉得这个人实在可恶到极点,让这样的人担任长安本地最高长官,实在是将朝廷的中枢置于了非常危险之地,幸好这次刺客的目标是宰相,要是自己,又会如何呢?想想一阵后怕,小孩子的善恶之念又是非常重,便给令狐楚赏赐了一杯毒酒,让他自行了断。……
  
  ……
  
  高爽一生遇难不死,仕宦五十年,享尽人间荣华富贵,无论是政变、刺杀、政治倾轧,都伤不到这个老头丝毫,似乎,除了他稳如泰山的政治手腕外,还有一点也非常重要,那就是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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