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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风云 (八)第三个牛人

  第一章 风云 (八)第三个牛人 (第2/2页)
  
  更何况,最关键的合法程序还没走——前任领导根本就没把国家交给他刘备!
  
  我来把前任领导汉献帝刘协同志在政权交接仪式上的讲话(其实是曹丕同志的意思)大概复述一下:
  
  我(朕)有幸生在龙旗下,长在帝王家,可惜我德行浅薄,致使国家大乱。幸亏上天派来了英明神武的曹操同志,帮我把扰乱国家的恐怖分子反革命分子特务工贼阴谋家之流统统消灭。
  
  万物生长靠太阳,大海航行靠舵手,国家治理靠能人。现在我羡慕五帝时代的民主制度,准备推举现任魏王、相国,已故老一代政治家、革命家、文学家曹操同志的嫡长子、著名文艺理论家曹丕同志来做我的接班人!(什么?差额选举?不用这么复杂了。)
  
  曹丕照例还要说些诸如自己还年轻(34岁),以前主抓退休老干部工作(五官中郎将)和文体工作(个人爱好),现在组织上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自己怕辜负了组织的信任之类的话,几番推辞下来,还是表示愿意和各位同志一起努力,为把国家建设得繁荣富强而奋斗终身(当然是终身,你还想让我下台不成?)。
  
  当然,国家已经不叫大汉了,改名叫大魏。
  
  整段讲话里压根就没提“大汉皇叔”刘备同志一个字!
  
  这叫刘备好个郁闷!
  
  政权已经平稳过渡了,国家也有新领导人了,怎么办?
  
  事实证明,任何事情都是难不倒勤劳智慧的中国人民的。
  
  你曹丕不是走合法程序搞平稳过渡么?我就说你非法,爱咋咋地!
  
  于是,刘备集团发言人诸葛孔明先生(不好意思,先出场客串一下)一脸悲痛:大家知道么?皇帝大人其实已经被曹丕那狗贼害死了,那个什么政权交接根本就是假的!
  
  为了让真的看起来假些,把假的搞成真的,刘备还煞有其事的率文武百官在成都为刘协同志举办了隆重葬礼,弄了个木头人搞遗体告别,最后还给他安了个谥号——“汉孝愍皇帝”。
  
  我不知道当了新王朝客卿山阳公的刘协同志会怎么想,不过肯定相当不爽:
  
  “我说叔父大人,我还没死那!”
  
  折腾完后,问题又出现了,既然前任领导被害死,又没留下什么话来,那国家的新领导怎么办呢?
  
  于是在事先安排好的某人不经意的提示下,众人纷纷把目光投向了悲痛欲绝的刘皇叔身上(不想注意都没办法,就他一个人在那干哭)。
  
  于是一切如我前面所述,刘皇叔如愿当上了汉朝流亡政府的领导人。
  
  当然,历史是公正的。后世有良知的历史学家没有一个人采用刘备给刘协的谥号孝愍皇帝,而全部采用刘协寿终正寝后,魏朝廷给他的谥号——“汉孝献皇帝”。
  
  真的永远假不了,假的永远真不了,这是永恒的真理。
  
  通过以上两千多字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刘备,名非正也!
  
  我写了这么多,不是像某些人想的那样,是传说中的扬曹抑刘。相反,是为了表达这样一个意思:刘备的成功,完全不是靠他的名分。
  
  靠的是实力。
  
  当然,现在他不仅没有实力,连购买力都不足,上学的钱都是刘德然的父亲刘元起赞助的。多亏这位有远见的父亲,正因为他资助了同宗的刘备,他和他儿子的名字才得以传诸后世,在我电脑桌面的电子版《三国志(裴注)》中出现。
  
  说了很多废话,现在开始正式写刘备。
  
  其实不必我写,三国志上写的明白着那:
  
  先主(刘备)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身长七尺五寸,垂手下膝,顾自见其耳。少语言,善下人,喜怒不形於色。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
  
  66个字(括号里是我加的),就将一个人的形象鲜明地勾画出来,实在让人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文字功力,在看看现今某些同志动辄数万字的文章讲话稿,听完却不知所云为何,不禁为我辈炎黄子孙几千年来的退步感到汗颜。
  
  这段话我想就不必翻译了,很简单。只是他的形象很让我困惑:
  
  “垂手下膝”还好理解,NBA的巨星们本来条件就好,再加上长期坚持不懈的锻炼(尤其某些经常抢篮板不得分的苦命兄弟,比如已经退役的罗德曼兄弟,比如正在苦命的本•华莱士兄弟),想要垂手过膝还是有可能的。
  
  当然,有某些有先天优势的,可以不必后天锻炼。
  
  比如菲尔普斯,比如大猩猩。
  
  “顾自见其耳”可就有些困难,不信您可以试试揪揪自己一侧的耳朵(危险动作,请勿模仿,后果自负),以不揪掉为底线,顺便把眼球努力朝异侧移动(更危险动作,有留下后遗症的可能),看看有没有可能瞄到一点耳朵的边际。
  
  如果你做了,恭喜你,你做了无用功。
  
  这个命题绝对比诸如“人永远舔不到自己的胳膊肘”之类来的更真理。
  
  可是刘备做到了。
  
  而且人家不是瞄到耳朵的,是顾一顾就见到的。很随意,很潇洒,就那么挥一挥耳朵,不带走一只苍蝇。
  
  用后世人的话说:刘先主的耳朵像弥勒佛,好有福啊!
  
  但是我想起了某种北京常见的狗狗,平时耳朵耷拉着,一跑起来就扑拉扑拉呼扇的那种。
  
  于是刘备的形象基本勾勒出来了。
  
  长着猩猩的身材和哈巴狗耳朵的基本形象。
  
  当然,对于一代枭雄我们不能这么形容。
  
  就好像对长得丑的明星不能说丑,得说有气质,丑的有碍观瞻的,得说有实力,实在丑的惊天地泣鬼神的,得说有韵味……
  
  因为人家是明星。
  
  于是基因突变到动物身上的刘备变成了天赋异禀的天之骄子。
  
  用我们现代话说,叫做“拥有NBA巨星般强壮矫健的身姿,拥有弥勒佛般温润肥厚的耳朵,激烈的运动与静谧的禅意,在动与静之间恰如其分地找到了平衡,东西方美学与智慧的最完美结合……”
  
  其实,按照科学的理解,刘备应该是肢端肥大症兼有返祖现象的传奇病人。
  
  所以说,话是人说出来的。
  
  难道时代的宠儿、泪腺失禁症患者(我叫你哭)、三国时代最大的服装消费者(妻子如衣服)这么快就要登场了?!!看官别急,在这一章里,他只是客串一下,就像《武林外传》里面的众食客一样,类似于路人甲、电线竿子乙之类的存在。至少要到《桃园三结义》这部小制作DV电影里才当得上主角。
  
  我们朴实的东北汉子一见到这位拥有弥勒佛般温润肥厚的耳朵和NBA巨星“狼王”加奈特般修长毛茸手臂的河北小青年,就一下子被他征服了。两人一见如故,如胶似漆,立时成为食则同席、寝则同榻的亲密战友,开始了一段伟大的革命友谊。(那个腐女,先别激动,这不是同人小说,真的。)
  
  有诗为证:
  
  三国奇人真是多,涿郡刘备数一个。
  
  耳大好似弥勒佛,臂长尤超加奈特。
  
  生平寡言不好动,动辄泪眼变婆娑。
  
  自命皇室贵胄后,见到阿瓒喊大哥。
  
  西元一七五年,东汉灵帝熹平四年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了(废话,一直没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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